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表
单位名称 | 信丰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邮政编码 | 341699 | |
生产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嘉定镇长生村长坑仔094乡道西侧 | 法定代表人 | 陈小平 | 联系方式 | 0797-2059125 |
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 利用焚烧垃圾产生的热能发电、售电。生活垃圾设计日处理量800吨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 锅炉焚烧尾气净化装置,污水处理站,飞灰螯合固化设施,飞灰螯合养护间,飞灰填埋场等设施均正常运行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1)信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于2017年5月11日通过环评审批(赣市环审字【2017】45号),并于2019年9月9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赣市环审字【2017】27号); (2)项目二期于2019年1月3日通过环评审批(赣市行审证(1)字【2019】1号),并于2019年9月9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赣市环审字【2017】28号); (3)项目三期工程(一阶段)于2022年1月25日通过环评审批(赣市行审证(1)字【2022】6号),并于2022年12月28日自主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4)信丰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信丰县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生活污泥改建项目于2024年12月11日通过环评审批(赣市行审证(1)字【2024】241号),竣工环保验收在同步进行中。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 自行监测方案已于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备案,烟气、废水、飞灰、炉渣等检测工作委托广东德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情况 | 已备案(3607222025016L) 1#、2#焚烧炉在运行,1#汽轮机组在运行,配套尾气处理设施及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自行检测按计划如期开展,各项指标均合格。 | 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 | 2个废气排放口 (DA001)厂区中80米烟囱 (DA002)厂区中80米烟囱 1个雨水排放口(DW002) |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 2023年信丰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报告.pdf |